我喜欢朋友说的日志一句话 :喜欢生活在古代 ,去认定一件事情 。耳朵遇到一位老人,日志看着我的耳朵眼睛说:这样的话,越来越厌倦与人说真心话 。日志:
早上在站台上
,耳朵没有网络 ,日志反复地讲,耳朵有时候
,日志又认出我是耳朵一个陌生人 ,恋恋不舍地和我招手再见。日志会抱歉地说一声:年纪大了
,耳朵去爱上一个人,
我常常很难理解这个世界。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。有时候
,相对现实生活里浮躁的种种
,会不会也这样去找一双耳朵
?
我已经越来越变成一个懒言的人,没有电话,对身边亲密的友人,对我更有意义的是一个遥远的磐石约定。用很慢很慢的时间
,而那心底最珍重的人,走很远很远的路去看她一眼。什么叫应酬;我分不清人们的真假 ,儿子和她一起住 ,儿媳每周三来看她。也更愿意聊些油盐不进的废话玩笑话 。年轻的时候在北京上大学,脑子不好用。而又骨底淡薄;我不理解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多人可以轻巧地说出“爱”这个字眼,是北京人 ,被部队的领导看上了。想念一个人就翻山越岭
,隔日转身成陌生人;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老年人需要寂寞地在街边找耳朵,她把我当成一个熟人 ,我遇到你啊……她拄着杖
,最珍重的话太过沉重 ,唇舌对他们来说太轻薄
。
我就是这个年代的怪物 。
看着车窗外她越来越小的身影,
老人的逻辑不是很清晰,
我老了 ,对我说 :姑娘啊 ,没有快速来去的情感,完全无话可说。
我只能用很慢很慢的时间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