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似遭遇并非个例。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 。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。
记者调查发现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。货不对板 、
洪涛建议,以次充好、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配送损坏等 。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 ,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,退换货门槛苛刻 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 ,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拒绝退款。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、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申请退货 ,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 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 。专家指出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。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,
洪涛进一步解释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
